增值税不征税收入范围
营改增后,跟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(2016)第53号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改增试点若干征管问题的公告》规定:纳税人发生以下三种行为,不征收增值税,但是可以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:
1、预付卡销售和充值业务时对外开具增值税发票;
2、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取得预收款时对外开具增值税发票;
3、已申报缴纳营业税未开票补开票业务。
实务中,可以开具不征税的普通发票远远超过以上几种情况,打开增值税开票系统,在“商品编码-税务编码”栏目类,可以清楚地看到系统自带的属于“未发生销售行为的不征税项目”里,罗列了一些信息。
国务院规定的其他不征税收入,
(1)企业取得的由国务院财政、税务主管部门规定“专项用途”并经国务院批准的财政性资金,准予作为“不征税收入”,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从收入总额中减除。
(2)纳入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、社会团体等组织取得的“财政补助收入”,准予作为“不征税收入”,另有规定的除外。
相关文章:
相关推荐:
- 伤残津贴能领多久?我的伤残津贴可以领多久?
- *ST景峰收盘涨5.07%,主力资金净流入3637.54万元
- 天下秀收盘涨3.97%,主力资金净流入2050.76万元
- 石墨烯概念31日主力净流出3.22亿元,力合科创、长信科技居前
- 企业财险赔付有哪些条件?如何申请企业财产保险赔付?
- 比特币apk官网版v7.1.6下载2023-芝麻交易所比特币交易所最新版下载
- 滨海新区概念31日主力净流出4540.1万元,天津普林、达仁堂居前
- 小米概念31日主力净流出72.42亿元,欧菲光、TCL科技居前
- 隆基绿能收盘涨2.55%,主力资金净流入3310.82万元
- 工业4.0概念31日主力净流出17.58亿元,深科技、麦格米特居前
栏目分类
最新文章